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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)排管顶部至地面距离,在厂房内为0.2m,人行道下为0.5m,一般地区为0.7m;
(2)在变更方向及分支处均应装置排管井坑,长度超过30mm时也应加设井坑;
(3)井坑深度不小于0.8m,人孔直径不小于0.7mm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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